
对“黄色新闻”的标准指控是这样的:Yellow journalism is a pejorative reference to journalism that features scandal-mongering , sensationalism , jingoism or other unethical or unprofessional practices by news media organizations or journalists.
三重罪:贩卖丑闻、煽情主义、黩武主义。 两顶大帽子:不道德、不专业。
贩卖丑闻:指的是黄色报纸大量刊载凶杀、诈骗、强奸等犯罪新闻,热衷于揭露名人丑闻和政府贪腐问题;
煽情主义:指的是哗众取宠、渲染夸张的报道手法,为了制造轰动效应,吸引公众注意力,刻意放大、杜撰事实。在编辑语言上,使用大图片、多行标题等视觉语言强调版面冲击力;
黩武主义:指的是媒体利用或者迎合民族主义、爱国主义、沙龙主义的公众情绪,在国家利益收到损害或者威胁的时候,力主用军事手段对付他国,制造、鼓吹战争。
对黄色新闻不道德的罪名判定,主要是基于丑闻贩子和战争贩子两项媒介身份,不专业,则主要指报道新闻的分寸和手法。
如果按照这三项罪名来界定当今中国媒体,可以完全和黄色新闻脱开干系的或许只有《人民日报》(人民日报是不是也有黩武主张?)和《新闻联播》,看看市场化的综合性日报,哪家不是刀光剑影?专业类的体育、娱乐媒体哪家不是把名人绯闻、裙底风光奉为圭臬,当成提高发行收入的不二法门?哪家网站不是网络暴民横行?唯一一类这三项指控无涉的,或许是财经类媒体,但是,我认为中国真正有罪的媒体恰好就是财经类媒体,财经记者群体素质——从新闻素养和职业追求上看,也远不如绝大多数调查记者、机动记者、体育记者和娱乐记者、时政记者——这话有些绝对,也得罪人。爱听不听。
问题是,这三项指控的确属实吗?第二,黄色新闻时代的主流仅仅是这三项指控吗?如果不属实,是不是黄色新闻时代的诸多罪名可以平反?如果不是主流,是不是我们应该给黄色新闻时代,给黄色报纸一个公正的评价?
我绝无史海钩沉的兴趣,甚至连给黄色报纸平反的冲动都不强烈。我之所以如此关注黄色报纸,恰恰是这三项罪名在目前的互联网新闻是成立的——甚至,要远甚于100年前的黄色新闻时代,其影响力也远广于两家报纸的覆盖读者群。如果不能对黄色新闻时代真正的精神内涵做出清晰地梳理,我们总有一天,也会象普利策、赫斯特一样,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。